16877太阳集团-Welcome
案例
网络研发
视觉创意
SEO优化
新媒体运营
服务
网络研发
视觉创意
SEO优化
企业邮箱
新媒体运营
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优势
合作伙伴
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网站知识
签约动态
人才
联系我们
16877太阳集团-Welcome
案例
网络研发
视觉创意
SEO优化
新媒体运营
服务
网络研发
视觉创意
SEO优化
企业邮箱
新媒体运营
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优势
合作伙伴
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网站知识
签约动态
人才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网站知识
签约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网站知识
签约动态
16877太阳集团-Welcome
>
动态
>
行业动态
恶意抢注商标将被严惩:赔偿上限拟提至100万
2012.12.27
0
分享
类型 : 行业动态
中国IDC评述网12月26日报道: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在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面,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情节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面临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也将由目前的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这是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为防止恶意抢注,草案规定,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而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为遏制“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草案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同时,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另外,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草案还将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上一篇:
报告指出:去年垃圾短信总长度可绕地球405圈
上一篇:
工信部: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已增至7.5亿户
地址 : 16877太阳集团-Welcome
QQ : 2279641406 547859428
电话:13735195038
传真:0572-2198989
电子邮件:cn-hope@163.com
网址:www.hzhope.com
16877太阳集团-Welcome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
浙ICP备11012944号 a>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