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评述网01月25日报道: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如果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将会被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据了解,我市有各类快递公司200多家,快递公司的业务量也随着网络购物和现代物流发展而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相关的投诉也呈上升趋势。仅去年工商部门涉及快递投诉的就有上百起,快递不快、快递物件破损和遗失、价外加价等成为常见的问题。
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快递业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许多挂靠、加盟大公司的服务部、经营部都设施简陋,一两张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三五个工作人员就对外营业了,加之外来从业人员路段不熟,在派件时造成收、寄混淆,遗漏、损毁、丢失以及错送、误送等纠纷频频发生。
《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办法》规定,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办法》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目前,宁波共有快递企业500多家,其中,上规模、有品牌的网络型快递企业20多家。